徐德强律师网

受人之托,忠人之事

IP属地:湖北

徐德强律师

  • 服务地区:全国

  • 主攻方向:

  • 服务时间:09:00-21:59

  • 执业律所:湖北锦标律师事务所

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

法律咨询热线|

18007241336点击查看

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被撞受伤获赔,肇事者和保险公司却不服再诉?

发布者:徐德强|时间:2024年06月06日|772人看过举报

律师观点分析

徐德强律师为被上诉人曾某的辩护律师



案件概述


·曾某2021年10月10日发生的交通事故受伤,事故中郭某负全部责任,曾某无责任。

·郭某驾驶的车辆在K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。

·曾某在事故后遭受了腰部伤害,影响了其正常生活和学习,需要定期治疗。

·曾某的伤情被福建正方圆司法鉴定所评定为自身结构异常(腰间盘突出)和外伤共同作用所致,外伤参与度为50%。

上诉请求

·K保险公司请求撤销一审判决,改判减少赔偿16429.96元。

·K保险公司请求二审案件受理费由曾某承担。

上诉理由

·K保险公司认为曾某的腰间盘突出加重了损害后果,与交通事故无直接因果关系,不应承担赔偿责任。

·K保险公司主张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》第26条,曾某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,应减轻侵权人的责任。

曾某辩称

·曾某认为其伤情完全由交通事故造成,侵权人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。

·曾某之前的腰间盘突出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过错,侵权人应承担全部责任。

一审法院判决

·K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26348.82元。

·K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6511.09元。

·鉴定费800元由郭某承担。

二审法院判决

·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
·二审案件受理费210.80元由K保险公司负担。


  • 全站访问量

    61798

  • 昨日访问量

    111

技术支持:华律网 - 版权所有:徐德强律师

Copyright©2004-2025 ICP备案号:蜀ICP备05003493号

免责声明: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、亲办案例等信息,由会员律师提供;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,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
华律网提示: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,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,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,有害信息举报